來談前面那篇關於馬公空難的文章中,航管人員的質疑。
我知道很多技術人員認為這個高勤官堅持不開放合理,也認為他不應受罰。不過,這是把權力結構想得太簡單了。
今天並不是一台航管機器人在那邊看數據下判斷,如果是電腦系統拒絕飛機換跑道,那就是另一回事。但一個活人在那邊做價值選擇,那麼就會有責任,法律責任與道德責任。
這高勤官的法律責任,法律解決。道德責任,當然就是看他有沒有提供人選擇的餘地,因為這個事件在賭命的不是他,是機師。如果他依機師的話,讓他們換方向降,還是摔了,那這高勤官的道德責任反而較小,因為這是在提供充份資訊之後機師做的決定。
就像軍人要出陣,指揮官要走A路線,而你是相關管制人員,堅持A路線會輸,所以限定他們只能從B走,結果他們在B覆滅,你當然就有責任。如果你針對A的危險給了很多建議,但他們還是堅持走A,然後掛了,那責任顯然是堆在指揮官身上。
所以高勤官要幫機師做決定,或說是限縮機師的選擇權,那他就分攤了這機師的道德責任。這牽涉到倫理學上一個被稱為「人格完整性」的理論,因為東網篇幅有上限,所以我就沒多談了。
這個理論要反對的就是「父權式」的權力體系。父權體系最大的問題,就是權力上位者總以「我很懂規則,我是為了你好」來替下位做決定,但結果出問題時,自身又不用負責,而是要下位者承擔,認為是下位者能力不足造成這種悲慘的後果。台灣父權味很重,我想大家在成長過程中都很有體會,我就不舉例了。
如果對這議題有興趣,可以參考Bernard Williams殺印地安人的思想實驗,維基百科英文版有,在他批評效益主義的部份。
而台灣軍隊就是這種父權式體系的熱點,老是上面說自己一切合規定,就可以把責任推得乾淨,只要出包了,就都是下面的錯。這種模式軍隊玩玩就算了,碰到軍民合作的空間呢?你想完全卸責,那就太小看常人的道德判斷力了。
最後,談論軍事議題,最好不要一被罵,就說「軍人就是黑,所以就是活該被罵」。軍人會黑掉,就是因為你這推給技術就當沒自己事的態度。有些位子一坐上去,就會產生連續的責任,不是推給科學、規定或死人,就能安全下莊。
覺得當軍人很慘?
慘在哪裡。當事人都還在領薪水當閒官呢,一般人如果在外面的企業碰到這種事呢?
連被罵都不肯接受,這就是軍人黑掉的原因。